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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评分、计分办法

面试的2个环节评分均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只写总分。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15分,起评分为75分,即在75—90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计分人员对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5位评委所评分取平均值记作该环节面试成绩 (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总成绩经主评委、监督员签字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层次岗位,以及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并进行了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未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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