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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娄底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 〔2012〕16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批准同意,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职位表》。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县人社网、双峰教育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咨询电话:0738--6821502)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永丰镇工农北路256号)。
3、报名时应出具的证件及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职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5、报考者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本县在编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6、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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