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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共41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治学严谨,团结协作;

2、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其本、硕至少有一个阶段与博士阶段专业一致;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本、硕专业须一致。

3、应聘学科带头人岗位者需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实际贡献(社会经济效益或学术贡献),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并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背景。

4、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商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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