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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女子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 12月1 日—2015年12月 4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学院人事处(校办公楼四楼406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女子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表》。同时将《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岗位要求对应的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供。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并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 1的比例。

(五)考评方式为: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笔试、综合考核。

1、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

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主要是通过面试问答、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课程试讲等形式,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教育教学水平等。试 讲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要求指定三套试讲内容,提前三天通知应聘者。应聘者试讲前10分钟,以抽签的方式抽取一种一套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25 分钟。其中说课时间5分钟。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 (闭卷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满分10分,直接进入总成绩。

主要考核应聘者近5年在专业、科研、综合素质方面所获得的奖励和成果。其中获奖加分仅限应聘者获得的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奖励,成果加分仅限应聘者以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获得的论文、课题等成果。

面试试讲(含技能测试)、笔试、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六)体检

根据相应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的综合考试成绩,对应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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