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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80575(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严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731—84080586(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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