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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 则(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539号)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一)日程安排

      2015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日期为11月30日-12月4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日期为12月2-6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 11日;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12月21日-27日;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26日-27日;面试结果公布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
      2.考生报名基本流程为: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打印准考证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2015年12月21日—12月2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级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 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州为面试考区,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应选择考区为长沙师范学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 考区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且与规定的报名条件相符合。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影响报名或者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按规定携带以下四种材料(1.准考证,2.个人有效身份证,3.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4.学历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 明)原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www.hnvedu.com/index.html
(二)面试科目

      1.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5.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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