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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衡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7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99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教师93名、会计3 名、校医1名、网络管理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2017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毕业生岗位者须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骨干人员岗位者须从事相应工作连续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且现在相应岗位。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省级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中职说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课堂教学现场比赛(含中职说课比赛)一等奖或二等奖获得者,具有相应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指导中职学生参加省级技能比赛获一等奖者,指导中职学生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获一等奖或二等奖者。其中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年龄要求:

毕业生岗位:报考毕业生岗位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骨干人员岗位:报考骨干人员岗位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符合相关条件适当放宽。

直接考核岗位:报考直接考核岗位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执业资格要求

报考高职、中职学校特定专业课教师岗位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它教师岗位者须已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会计岗位者须已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校医岗位者须已获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

(五)报考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职称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与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相同相近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7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10、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1、有其他不宜担任报考岗位职务情形的。

(八)注意事项:

招聘办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招聘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5月21日。报名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社局南院三楼)。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67005。

3、报名程序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以市发改委批复为准)、领取领证卡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部分岗位报考者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编人员报考者还须提交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毕业生岗位和骨干人员岗位中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只要资格初审合格,即可开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笔试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领证卡,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4)资格初审合格的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均免笔试,直接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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