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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

1、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考核(中小学信息教师岗位、职专教师岗位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考核)。

2、考核分为面试与试教两个环节。信息、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的考核由面试、专业测试及试教构成。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及心理素质等。信息、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在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选。信息、音乐、体育、美术、职专专业学科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4:6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不进入试教。

4、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核成绩合成:按面试(综合)成绩与试教成绩4:6的比例合成。

6、录取成绩合成:按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6:4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录取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7、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九、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者若录取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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