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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普通高中教师: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ƒ小学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的情况不予递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文化课考生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音乐、体育、美术考生面试除试教外,还要进行特长展示。音乐、体育、美术考生试教占60分,特长展示占40分(特长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试教内容为:普通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中二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二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为本县小学四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及资格复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测。体检费据实向参检人员收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资格复核

体检对象提交学历档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对体检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核,主要复核是否达到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

因体检及资格复核不合格或体检及资格复核环节中自动放弃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依次递补体检及资格复核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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