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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面试名单公示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依次递补符合面试资格名额。面试名单公示后,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内容:

(1)小学文化课教师:本县小学六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2)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3)普通高中教师:本县现行高一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

(4)职业中专教师:①语文的试教教材为语文(基础模块)上册,倪文锦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数学的试教教材为数学(基础模块)上册,李广全等,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职高对口计算机类专业教师:《编程语言基础-C语言(第4版)》,陈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④职高对口商贸类专业教师:《市场营销基础(第二版)》,张润琴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含中职美术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试教教材统一使用初中八年级的教材。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和资格复审对象。考核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核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复审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由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人社及教育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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