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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湖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我县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农村小学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2019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

三、招聘数量及编制性质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6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小学教师62名、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报考者须是新化户籍(含原籍)。

8.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当出现二代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年龄大的为准)。取得中小学(中专)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在报考单位工作满10周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法定退休之日止)。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档案年龄大的为准)。

9.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普师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或国家认可的幼师专业(学前教育)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10.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5.本县的编内教师和本县定向培养对象;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定于2019年10月10日前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共3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杰 0738-3532457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时须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招聘教师全部实行定点招聘,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学校各学科和各幼儿园(见附件)。报考者报考时分学校分学科、分幼儿园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或一个幼儿园。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某学校某学科、某幼儿园的参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分层次分学科命题,笔试内容为报考该层次该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2日。考生请于考前三天到新化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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