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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内容。①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②职中教师的面试内容:语文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湖南版)下册,数学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湖南版)下册,英语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语》(基础模块)(湖南版)2,体育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与健康》(南方版),平面设计专业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平面设计创意与制作—CorelDRAW X6+Photoshop CS6》,网络技术专业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音乐教师岗位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理 视唱 练耳》,舞蹈教师岗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幼儿舞蹈创编》,旅游专业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旅游概论》(第三版),玉石专业教师岗位为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玉石学基础》(第二版),园林专业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园林植物》(第二版),机器人专业教师岗位为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岗位为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电子商务基础》(第3版),
电子专业教师岗位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电子技术基础》(第2版);③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现行教材(八年级下册)内容,另外化学专业为本专业现行教材(九年级下册)内容;④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科目现行教材(五年级下册)内容;⑤幼儿教师的面试内容:幼教现行教材内容。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试教和特长展示成绩任意一项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音乐、舞蹈、体育、足球、美术、玉石专业教师专技岗位面试成绩=特长展示成绩×60%+试教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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