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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定。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5.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6.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在“2019年湘西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11月8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9年湘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若出现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和“播音主持”特殊岗位的,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州人社局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五)面试考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或试教、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人社局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教师、医疗卫生及新闻播音主持等特殊专业人员需采取其他方式面试的岗位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中,湘西州民族艺术学校“语文教师”、“音乐教师”,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单需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医院进行。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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