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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潭市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等规定,湘潭昭山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与计划见《2016年湘潭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2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附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

6.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⑴凡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凡初进教师,第一学历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会计需要相应的岗位从业资格证);

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

⑷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⑸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等影响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昭山示范区两型产业中心南栋206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9:00-5月14日12:00上班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周日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考务费按每人100元收取。

3、报名要求

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考生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考试时间,请及时关注昭山红网有关通知。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事项等另行具体公 告。资格集中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报 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 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聘用。

五、笔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4进行笔试。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笔 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现行学科课程标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占30%,学科专业知 识占70%。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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