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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 《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汝城县拟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教师1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44名,其中高中教师23名,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4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幼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汝城县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汝城教育信息网(http: //www.hnrcedu.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 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报考本人提供认定结果)。对有疑义的专业,由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 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者,在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可报考小学任一岗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服从工作安排,一经聘用,至少要在汝城县服务5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6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在编在岗教职工及特岗教师;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邮箱:rcjszp@126.com)两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现场报名地点在汝城县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汝城县教育局提出申 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名后,除因 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7日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8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教育局三楼)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13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 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背 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工作人员当场验证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所有报名材料需统一收集)。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把报名所需证件通过电子扫描发至邮箱(rcjszp@126.com)初审资格,且在笔试前两天(6月23日)带证件原件到汝城县教育局三楼政工股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提供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16日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6月22日至6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县教育局三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招聘笔试共用一套试题;幼师招聘笔试共用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7月上旬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汝城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30人,则按1:1.5的比 例确定面试人数)。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 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特教学校教师岗位为说课;幼师为五项全能。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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