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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批复》(娄人社函〔2016〕65号),2016年娄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人,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5人:语文3人、数学4人,物理4人,化学2人,生物2人。
2、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5人:英语5人,音乐3人,美术4人,体育3人。
3、农村小学教师20人:语文教师10人,数学教师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小教大专班毕业;
②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在线》、《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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