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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 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先后 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网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中心在职在编职工同等政治待遇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依据《劳动合同法》享受应由中心提供的社会保障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07899陈老师、戴老师

原标题:201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固定期限聘用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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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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