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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和心理健康状态等。
应聘实验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实验安排及操作能力。
⑶对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职业态度和心理健康状态等。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 据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或现场操作或笔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 《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工作(学习)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 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相关链接
2015上半年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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