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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地质中学网站公示。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地质中学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 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 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六、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湖南省地质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咨询电话:0731—85162828(学校劳人科)

监督电话:0731—85161828(学校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湖南省地质中学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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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省地质中学招聘岗位职数要求

湖南省地质中学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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