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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教
①试教时间、地点:《试教方案》另行通知。
②试教人员确定: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3和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有试教实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学科岗位,设试教最低合格线,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实际参加试教人员总成绩平均分的80%。
③试教。采取答辩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试教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④试教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示试教成绩。
(五)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试教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核。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等情况,对报名材料造假或有违纪违规记录和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录用。
(七)聘用。①岳阳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试教、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的,不实行递补。②公示。根据试 教、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资等相关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在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由岳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2.为确保择优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岳阳市教科院落实四海揽才计划择优招聘教研员领导小组。王德华同志任组长、喻玲玲、刘志高、李晓雄同志任副组 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志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纪监室、市教科院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
3.市教科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择优招聘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招聘岗位教研员3-5人组成。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4.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择优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择优对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与招聘的资格。
5.本方案由岳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0-8805555,8805638。
原标题:岳阳市教育局落实四海揽才计划择优招聘市教科院教研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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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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