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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739—7234212(县教育局政工股)
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
举报、投诉电话:0739-7234217(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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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xls
2015年洞口县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一览表.xls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教 育 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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