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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笔试、试教: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教。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 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 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原标题:2015年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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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工业大学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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