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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的比例。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文化课教师、一体化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每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理论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

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每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理论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实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实操人选。实操主要测评应聘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展示自己在专业及方向上的相关技能。

设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和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工资按照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15802560182(李老师) 13507434732(杨老师)

监督电话: 13974895179(校纪委)

原标题:2015年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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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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