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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名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考试方式和范围 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会计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为教育管理基础知识和教师应知应会知识。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所有笔试入围人员均需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会计实务测试。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均需进行试讲,其中会计专业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会计实务测试;会计岗位参加会计实务测试,不参加试讲。 试讲:试讲范围根据应聘岗位专业由学院拟定,提前一天公布在学院网站,应聘者可按45分钟备课,试讲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教具自备,要求有板书,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手段教学,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 会计实务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时长9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法律、法规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试讲和会计实务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以上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总成绩,具体权重如下: 会计专业教师岗位:笔试权重30%,面试权重30%,试讲成绩权重20%,会计实务测试权重20%。 其他教师岗位:笔试权重为30%,面试权重40%,试讲权重30%。 会计岗位:笔试权重30%,面试权重40%,会计实务测试权重30%。 以上岗位均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31-28276358 罗老师 肖老师(咨询)28276360 (监督)
2、监督电话 市 纠 风 办: 0731-28680178 市 人 社 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工贸技师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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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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