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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招(选)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函调或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一》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经体检合格后再组织考察。《岗位二》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及珠晖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一旦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选岗、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选)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学科和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选)聘学校,并与择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六、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考务咨询电话:

0734-8336929(珠晖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734-2540687 (区纪委)、0734-8387931(区人社局)

(二)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如: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七、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选)聘方案由珠晖区教师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珠晖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岗位一)(50人).xls

附件2:2019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计划与岗位(岗位二)(10人).xls

附件3: 2019年珠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岗位一).docx

附件4:2019年珠晖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岗位二).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6:珠晖区2019年公开招(选)聘教师学校简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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