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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考试采取面试(试教)的方式。
①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②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③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三)
2.报考职专教师、初中、小学(特殊学校)教师、幼师岗位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
①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经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考试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②笔试内容:(见附件三)
③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④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①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②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三)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④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的等额岗位人数,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时按年龄大小排名,年龄大者优先入围;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上述所有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等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绥宁县政府网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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