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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优秀应届毕业生考试方式
1.招聘对象。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学校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2018届、2019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大学毕业),或招聘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的2018届、2019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大学毕业)。市二中初中部和小学部、市幼儿园、市特校的教师除按照上述条件招聘外还可招聘上述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中小学部还可招聘其他院校2019届硕士毕业生。市特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还可到重庆师范大学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职业中专学校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师还可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2018届、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2.报名条件。报名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2019届毕业生可在2019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年龄在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外,本科生还必须具备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由学校出具成绩证明。
3.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各招聘学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交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3比例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说课前进行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
4.考试组织与监督。考试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2-3组专家评委组,每组5人,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派人全程参与,严格监督。
5.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16-17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11月20-21日在华中师大B112招聘大厅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11月22-23日在湖南师大就业办(307、408、501、507)设置宣讲和招聘考点 (应聘者可提前到招聘学校进行接洽,也可跨校到其他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6.评委小组在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7.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线,说课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各考点参考人员全部不合格的岗位,取消本轮该岗位的招聘。
8.通过此方式无法招满的岗位,采取面向社会统一考试方式进行。
9.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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