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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各考点开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试(详见前面“招聘方式(二)面向优秀应届毕业生考试方式”)
(二)拟聘对象确定。各个考点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即与招聘学校签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对说课成绩合格者,如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拟聘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资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五)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3735
监督电话:株洲市教育局 0731-22660020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原标题: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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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人才计划及岗位条件(一).docx
2.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职位资格审查表.docx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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