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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36202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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