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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交档案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收缴考生学历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同时考生提交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计生委或乡镇计生站开具)。
(五)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收缴档案情况,按招聘职数1∶1比例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八)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以提交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应学历档案原件,且审核合格为准)。8月20日前,由县教育局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除指定到校的职位(四中心理学教师)外,其他岗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视为考生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3年。
六、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26696(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蓝山县2019年第一批次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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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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