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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笔试完后的当天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

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面试名单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6月21日,地点:县职业中专。

3.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

音乐、体育、美术及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信息技术、汽车、数控模具、服装、旅游服务、电子、电子商务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县第二中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为篮球专业方向;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内容自定;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分别为声乐和钢琴方向。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

(1)对于开考比例达到1:3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或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计算出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名单,与入围体检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与非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书。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其中: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的汽车、模具、服装、旅游服务、电子、职高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种植等8个岗位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面试后,公布入围体检名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者方可作为体检对象。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江华一中:0746-2310295 18574617201(奉老师)

江华二中:0746-2322001 13874682078(阳老师)

江华职中:0746-2322857 15274617513(潘老师)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46-2327366

原标题: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附表1: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表.xls.xls

附表2: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表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职业中专招聘教师群二维码.docx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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