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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答辩或实操测试)×所占比例+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笔试(答辩或实操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引进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

(2)职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

(3)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检组织

体检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县教育局协助。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递补

如遇体检、考核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未满时,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查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经县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县网、湘潭县人社局官网和湘潭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所需聘用岗位和人数,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单位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按期到聘用单位上岗或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程序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县网或湘潭县教育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政策和有关问题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731-57882069

原标题: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下载附件:

1.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湘潭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人员工作简历证明.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湘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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