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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流程。
(1)报考资格初审。招聘(选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打印的《2016年郴州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人员报 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 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
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
郴州市范围内的在编或在岗的公办学校教师报考时须提供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目前在郴州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就业的教师报考时需提供所在民办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7月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选聘)单位确定。
(2)报名资格复审。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选聘)资格。
(3)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1份)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开具发票,将《报名表》及缴费发票交招聘(选聘)单位核验,完成报名。
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报考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3月2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25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郴州市教育局政工科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 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3月28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30日-3月31日在郴州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选聘)笔试科目均为2科(一套试卷):《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80%)、《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2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郴州市一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4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因弃权等原因出现出现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各专业考生面试都分为2个环节:试教(上微型课)与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实际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评分。面试的2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分。
5.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7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30%。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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