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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竞聘答辩面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遴选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一)聘任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后,纳入新邵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与之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级,若未达到中学高级等级的,享受中学高级教师等级待遇。

(二)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结合新邵县实际情况给予优先解决。

七、工作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 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阳晓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石亮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小凌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金 艳 分管教育副县长

成 员:李繁荣 县教育局局长

李智民 县监察局局长

马 剑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明华 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繁荣兼任,县人社局副局长龙田建、县编办副主任杨利民、县教育局副局长罗均友为成员。

九、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遴选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3664073

联 系 人:刘强新 13973587022

刘志美 13907395030

原标题:新邵县遴选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告

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