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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市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通过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前来办理。
一、 领证人员:
2016年秋季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在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
二、 领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30日(工作日内,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9:00-——12:00,13:30——17:00)。
地点: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各县市区领取)。
三、领证要求:
本人亲自领取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受理凭证,代领者另须出示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
三、 注意事项:
1. 领证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存档材料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需妥善保管。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格原件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
4.衡阳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969015。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6年秋季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指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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