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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采取实践操作笔试法。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考试范围是撰写所考专业科目(小学4-6年级教材,中学7-9年级教材)的一课教案和一课案例分析。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所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全日制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如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按最后学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学历层次也相同的,按师范类学历优先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1、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核减招聘计划,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如有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后, 按综合成绩排名由本人按所报职位选择学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不得少于三年。不能随意调动或借用。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弃权。
(七)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四、招考纪律
1、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
3、招聘公告、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及排名、拟聘人员名单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本次招考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禁止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辅导培训班。
5、区纪检监察对本次招考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或投诉电话:5392838。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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