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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中小学教学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本年度计划招聘教师400名(高中200名、初中65名、小学135名)。

(二)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和录聘: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参与非法组织的;③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和吸毒贩毒经相关部门查证处理的;④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⑤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其他情形的;⑥有其他严重问题的;⑦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含2014年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表:《衡阳县2014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四)分配方式。本次招聘主要解决县属高中和边远山区学校缺编问题。凡现在我县缺编学校代课并报考与其现代课岗位同一层次岗位的考生,录取后聘用到其代课的学校;其他考生聘用岗位待今年特岗教师到位后予以公布,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蒸阳教育网、衡阳县电视台、衡阳县委组织部、衡阳县人事局、衡阳县教育局、衡阳县高中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办公大楼

4、报名要求:

1、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报考条件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职数的3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本人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报名。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相关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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