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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中学或职业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汽车实训管理和物流实训管理教师岗位除外,但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为工勤人员聘用);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汽车实训管理和物流实训管理岗位除外)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娄底市市直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体育馆(贤童街336号)。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填写报名申请表、资格初审(提供相关资料)、缴费、摄像、信息录入的先后顺序进行。

1.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娄底市市直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

2.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名。

(1)本市以内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方可报名。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合格的毕业成绩单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3)对申请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出具所在学校符合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的证明(含学历、普通话等级等内容)方可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进入考核程序前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对象,本人持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摄像、信息录入,不得由他人代理。

4.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3: 1,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市人社局核准,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收费:报考人员须缴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以有关职能部门批复为准。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13日,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缴费发票和报考信息回执单到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100分)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考试范围:

(1)报考高中各岗位教师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市直学校普通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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