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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八)选岗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岗位,时间另公布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本次招聘的教师2018年春季学期由汝城县教育局统筹调配到学校工作,2018年秋季学期到选岗学校工作。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汝城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的书面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和时间节点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5.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6.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正式录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230888。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5-822901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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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二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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